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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临潭在行动】致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倡议书

日期:2021/10/31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致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倡议书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近期,新冠疫情波及我省多个地区,部分确诊病例有甘南州旅游史,传播扩散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发挥作用,以做好疫情防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来展示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坚决服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任务,并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做好群防群治、志愿服务、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等工作。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勇担当、敢作为,做到吃苦在前、冲锋在前、负责在前;医疗、疾控、乡镇干部作为一线防控工作者,在此次防控工作已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他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要积极配合,巩固好目前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助力构筑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带头践行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州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措施,严格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加强外来人员排摸,出入单位佩戴口罩,验码测温,暂停聚集性活动;干部不得随意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按程序向属地乡镇、小区、检测点、单位等部门报备;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各事业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定期对场所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对宿舍、卫生间、办公区域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理整治。

三、切实提高科学防护意识,汇聚传递疫情防控正能量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要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紧迫性,非必要不出行,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返临人员如实向社区报备,配合健康检测;未接种疫苗的尽快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要通过微信、公告等多种形式,积极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各类聚集性活动。如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应及时隔离、及时上报、及时送医、及时消毒。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唯有人人尽责,才能共渡难关。我们坚信,在省州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人民携手并肩、戮力同心下,我们一定会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一定会守护好临潭这片净土的祥和安康。但对违规不听从县委、县政府及本单位统一安排,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的,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临潭县委组织部

临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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